關于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

各縣(市、區(qū))工信委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文廣局,各有關單位:根據省工業(yè)和信息化委員會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省文化廳《關于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贛工信指導字【2012】138號)要求,經市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同意,決定在全市開展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推薦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申報要求

(一)申報者應具有本市戶籍,在現崗位上從事工藝美術設計制作,按戶籍所在地申報。

(二)公務員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在申報者范圍內。

(三)在審核過程中,如發(fā)現申報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應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:1、偽造、夸大業(yè)績,或竊取他人成果占為己有;2、有違法行為或觸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
二、申報材料

(一)申報者須填寫《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表》,見下附件;

(二)申報者的有關業(yè)績、成果、學歷、職稱、榮譽稱號證明的復印件等書面材料,按A4紙規(guī)格裝訂成冊(一式16套);(三)如有已經發(fā)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論文可另附三套;(四)主要由申報者本人設計并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實物作品(簡稱申報作品)3件(套);(五)申報者的《申報表》及相關材料須同時報送電子文檔。

三、申報范圍

(一)本次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評審范圍,按陶瓷類、非陶瓷類兩大類申報評審。其中非陶瓷類主要包括:工藝雕刻、工藝印染、工藝織繡、工藝編結、工藝織毯、漆器工藝、工藝家具、金屬工藝、首飾工藝、其他工藝等品種。

(二)列入本屆傳統(tǒng)工藝美術大師申報推薦的品種和技藝應符合以下條件:1、具有百年以上的傳承歷史;2、技藝精湛,世代相傳,自成風格;3、以天然原材料為主,采用傳統(tǒng)工藝和技術,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;4、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;5、在國內外享有聲譽。

四、申報條件
(一)申報者應是上述傳統(tǒng)工藝美術品類范圍內直接從事設計并制作的人員,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1、愛國敬業(yè),遵紀守法,德藝雙馨,無不良信譽記錄;2、從事傳統(tǒng)工藝美術設計并制作連續(xù)工齡達20年(含20年)的專業(yè)人員(從小學藝的工齡時間從16歲開始計算);3、有豐富的創(chuàng)作經驗和深厚的傳統(tǒng)文化藝術修養(yǎng),技藝全面而精湛,創(chuàng)作出色且自成風格,藝術成就為業(yè)內所公認,在省內外享有聲譽;4、在傳統(tǒng)工藝美術的傳承、發(fā)掘、保護、發(fā)展、人才培養(yǎng)等方面有突出貢獻;5、取得省高級工藝美術師職稱資格、省高級技師資格或具有市工藝美術大師稱號。6、創(chuàng)作的工藝美術作品具有良好的市場影響力,年納稅貢獻在5萬元以上,納稅年度起止日期為2011年5月20日至2012年5月20日。

(二)不符合上述第5項條件,但年齡在60周歲以上、從事傳統(tǒng)工藝美術設計制作30年以上、有獨特技藝的可以破格推薦。

五、申報程序

(一)申報者須填寫《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表》(簡稱《申報表》)和有關書面申報材料及相關電子文檔,并選擇主要由本人設計并制作的實物作品(簡稱申報作品)3件    (套),按要求上報市工信委。

(二)市工信委會同市人保局、市文廣局、市瓷局等部門對申報者的《申報表》和書面申報材料、申報作品等進行審核,組織專家評委團集中評審,按名額要求擇優(yōu)提出推薦名單,填寫推薦意見,并將推薦申報者的報告、申報者的《申報表》、所有書面申報材料報市申報推薦工作領導小組;確認后上報省評審辦。

六、報名時間
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20日18:00(雙休日正常報名)。

報名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以及各項證明材料原件。

申報作品報送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
七、申報地點及聯(lián)系方式

申報聯(lián)系部門:市工信委指導協(xié)調科(市迎賓大道交通大樓五樓516室)

聯(lián)系人:張玉華13807987556 辦公電話:8572665 傳真:8576557 電子郵箱:15179859486@163.com

申報材料報送地點:市工信委會議室(市迎賓大道交通大樓六樓)

附件1:景市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推薦工作機構組建方案

附件2:第六屆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申報表